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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商标注册需要提供什么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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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商标注册需要提供什么资料?

作者:宜昌标尚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0-12-06 08:51:13

说起商标,很多企业都吃过商标的亏,企业发展的过程中,宜昌商标注册不注意商标纠纷也是随时都会上演,对于创业者而言,公司的注册固然重要,商标的注册也是刻不容缓的。很多创业者都在纠结在创业的过程中公司和商标究竟哪个应该先注册这个问题,针对于这个问题,答案是——先注册公司后注册商标,接下来我们来看创业初期为什么要先注册商标,在宜昌商标注册需要提供的资料中是这么写的:

1、以个人名义申请需提供:申请人身份证和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商标标识2、以公司名义申请需提供: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商标标识。但是注册过的人我们不难发现,注册公司在“资料齐全的情况下”,通常只需要10-15个工作日即可完成,而注册商标却至少需要一年半的时间。而只有在获得商标权的前提下,企业才能放心投入宣传和品牌的塑造工作中!所以创业者在注册公司前,不妨先考虑注册几个商标,以备不时之需,也为企业长期发展早做准备。那么怎么才能先注册商标呢?我们可以1.先通过注册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来注册商标,最后工商户升级为企业。

2.他人代持,以朋友的公司名义注册商标,日后转让至自己公司名下。商标注册就和取名字差不多,唯一区别的是中国同名人很多,孩子的名字和别人重复是无法避免的,但是商标就不一样了,同类产品中商标具有唯一性,一旦被他人注册,你就只能那想其它的了!

那么商标注册究竟有哪些流程呢?商标注册流程?

(1、商标查询:如果没有相同或近似的商标就可以提交申请了;

(2、受理通知:递交申请一个月左右,商标局会下发受理通知书;

(3、审查:商标局会查核有关商标是否具有显著性,是否符合中国商标法律法规所订的注册规定。如审核通过,申请过程将进入下一阶段:初审公告阶段。

3、登报公告:初审公告为期三个月,如无人提出异议,该商标就可以成功注册了

4、注册:商标注册被核准后,商标局下发商标注册证;

宜昌商标注册需要给相关部门提供哪些资料?公司申请注册商标的话,需要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清晰地商标标识、商标申请书、商标委托书个人申请注册商标需要提供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清晰地商标标识、身份证复印件、商标申请书、商标委托书个人名义:个人身份证复印件、个体户执照复印件、清晰的商标图样、委托协议公司名义:营业执照(空白处加盖清晰的公章)、清晰的商标图样、委托协议商标注册对于企业来说百利而无一害,更是有利于企业的长久发展。注册商标的好处:

1、商标可以通过转让,许可给他人使用,或质押来转换实现其价值。

2、商标还是办理质检、卫检、条码等的必备条件。

3、地方各级工商局通过对商标的管理来监督商品和服务的质量。

4、商标能够便于消费者认牌购物。

5、商标注册人拥有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

6、通过商标注册,可以创立品牌,抢先占领市场。

7、商标是一种无形资产,可对其价值进行评估。因此,有商标就尽早注册,这样公司成立的时候商标也有了,公司运营会更加顺利。但是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我们不仅仅需要努力提高产品质量与服务品质,更要提高知识产权的保护意识,商标一定要及时注册,这样才有利于企业的长远发展。

1、巴黎公约专利的优先权原则

巴黎公约专利的优先权原则指的是巴黎公约成员国中的公民向本国提出了专利申请之后,如果再像其他成员国提出同样申请的话应该享有优先权。其中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的优先权是12个月,外观专利的优先权为6个月。

2、巴黎公约专利的独立性原则

独立性原则指的是同一个申请在不同国家取得的专利权彼此没有联系。也就是说专利申请人在其中一个成员国取得了专利权但另一个国家不一定也能顺利取得。同样的,在一个国家被驳回不代表在其他国家会申请失败!

3、巴黎公约专利的强制许可专利原则

《巴黎公约》规定:各成员国可以采取立法措施,规定在一定条件下可以核准强制许可,以防止专利权人可能对专利权的滥用。如果某一项专利自申请日起的4年期间,或者自批准专利日起3年期内(两者以期限较长者为准),专利权人未予实施或未充分实施,有关成员国有权采取立法措施,核准强制许可证,允许第三者实施此项专利。

4、巴黎公约专利的展览产品临时保护

巴黎公约各成员国应该按照自己的法律规定对各个成员国领域内举办的国际展览会上展出产品和专利提供临时性的法律保护。

下列标志不得作为商标使用:

1.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军旗、勋章相同或者近似的,以及同中央国家机关所在地特定地点的名称或者标志性建筑物的名称、图形相同的;

2.同外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军旗相同或者近似的,但该国政府同意的除外;

3.同政府间国际组织的名称、旗帜、徽记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该组织同意或者不易误导公众的除外;

4.与表明实施控制、予以保证的官方标志、检验印记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授权的除外;

5.同红十字、红新月的名称、标志相同或者近似的;

6.带有民族歧视性的;

7.夸大宣传并带有欺骗性的;

8.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或者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不得作为商标。但是,地名具有其他含义或者作为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组成部分的除外;已经注册的使用地名的商标继续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