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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商标注册没有百分百成功率
作者:宜昌标尚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1-01-05 08:18:09
宜昌商标注册不是一定能通过的,这个稍微有点商标常识的人都知道,但是还是有不少商标注册用户被忽悠,宜昌商标注册成功率绝对没有百分百成功的,没有任何人敢担保商标一定会通过,宜昌商标注册都有主观和客观的因素干扰。
被驳回的绝对理由就是商标法明令规定不允许注册:
1、商标法第十条关系国家名称、军队标志、国际组织标志、红十字、红新月、民族歧视性欺骗性、有害道德风尚及不良影响、有关县级区划的地名等
2、商标法第十一条关系商品或服务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叙述商品或服务特点的标志、以及缺乏显著性的标志
3、商标法第十二条关于三维标志注册的限制性规定;
4、商标法第十六条关于地理标志保护的规定等。
以上这些都是商标法明确规定不允许被注册的商标。
影响商标注册成功率的原因有哪些?
1、对图形检索的盲区;
2、商标检索的空白期(盲查期);
3、申请商标违规;
4、审查员判断的主观性;
5、初审通过后的异议期。
专利代理秉承“专业、卓越、品牌”的服务精神,经过多年的发展已经成为业内知名代理,帮助企业解决各种难题。专利代理从事代理专利文件撰写及申请、答复深查意见等等。由于提高政府的效率,企业或者个人在申请专利的时候,找个值得信赖的专利代理机构帮您代理,这样可以去掉繁琐的程序。专利代理有着最专业的团体保护着您的知识产权。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进步,为了鼓励更多的人发明创造,中国对发明者的专利进行法律保护,享有中国的专权。专利代理有着多年的代理经验,专业、高效一直都是我们秉承的服务理念。始终把客户的的利益摆在第一位,竭尽为客户提供高质量的服务,保护着您的知识产权。
《商标法》第13条第1款规定了对未在我国注册的驰名商标的保护,即就相同或者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
根据《商标法》第13条第1款规定,对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的保护,仅限于相同或者类似商品或者服务上,对不相同或者不相类似商品或者服务,不适用这个规定;至于那些相同或者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已在中国注册的商标的,则明显是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也不是这里要解决的问题。
从具体行为看,对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的侵犯,表现为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复制是指以印刷、复印等方式将驰名商标制作为商标,摹仿是指照驰名商标的样子制作,翻译是指将文字商标从一种文字翻译成另一种文字;就相同或者类似商品或者服务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属于侵犯驰名商标专用权的行为,主管机关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
商标注册:商标转让与商标许可的区别。商标转让与商标许可二者在本质上存在很大的区别,然而很多用户不了解他们之间的不同意义,为了防止用户将其混淆,注册公司平台专门整理了商标转让与商标许可的区别供大家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二者的定义不同 商标转让:商标转让商标转让是商标注册人在注册商标的有效期内,依法定程序,将商标专用权转让给另一方的行为。转移的是商标的所有权,商标转让后转让人不享有处置商标的任何权利。商标转让一般有合同转让、继受转让和因行政命令而发生的转让。商标许可:商标合法持有人通过向国家商标局备案允许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行为称为商标使用许可。根据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商标持有人可以取得商标使用费,被许可人则可取得按照约定使用该注册商标的权利。许可他人使用注册商标的,许可人应当监督被许可人使用其注册商标商品质量,被许可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
二、二者的申请流程及所需提供资料不同 商标许可所需资料:
1、许可人签署的商标代理委托书
2、商标注册证复印件或商标档案信息
3、双方签章的商标许可使用合同原件或经公证的复印件
4、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申请书
5、许可人、被许可人主体资格证明文件
商标转让流程及所需提供资料:
1、商标转让流程包括:申请→受理→审查→公告→核发转让证明。
2、商标转让所需文件:
A、《转让申请/注册商标申请书》;
B、申请移转的,还应当提交有关证明文件;
C、委托代理的提交受让人出具的《代理委托书》,直接在受理大厅办理的提交受让方经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D、转让人和受让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E、申请文件为外文的,还应提供经翻译机构签章确认的中文译本。
三、商标转让与商标许可的其他区别
1、注册商标转让实质上是商标权主体的变更;而使用许可实质上是商标使用主体的扩展。
2、注册商标的转让要向国家工商局商标局申请核准;而注册商标的使用许可只需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并报当地工商机关备案。
3、商标转让应当将相同类似商品上注册的相同或近似商标一并转让,商标许可则没有这样的规定。
4、在转让行为中,受让方要符合法定条件;在许可行为中,对被许可人的条件要求相对要宽。
5、在转让中转让人不再享有商标权,不负有监督受让人商品(或服务)质量的义务;而在使用许可中许可人继续拥有商标权,负有监督被许可人使用该商标商品(或服务)质量的义务。
6、在转让中,受让人在遵守《商标法》的前提下自由决定对该商标的所有权和使用权期限;而在使用许可中,由许可人和被许可人共同确定该商标的使用许可期限。
7、在转让中,转让人将注册商标的所有权、专用权、转让权、使用许可权和法律诉讼权全部转让给受让人;在使用许可中,被许可人只享有使用许可的权利。
8、商标许可若是一标多人使用的情况,很有可能造成同行业的恶性竞争,造成不必要损失,而商标转让的可靠性和安全性则最高,通过商标转让取得商标也是比较稳妥的途径。
9、商标转让需要签订相关转让申请文件共同提交商标局备案转让,其法律结果是商标专用权的转移,而商标许可只需要签订商标许可合同即可。注册公司小编提醒你商标许可应当提交商标局进行商标许可合同备案,不去备案的法律后果是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
10、在实际应用中,商标许可根据授权使用的期限缴纳使用费用,而商标转让则根据双方达成合意一次性缴纳转让费用,亦即购买商标的转让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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