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枝江集体商标代理机构如何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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枝江集体商标代理机构如何选择?

作者:宜昌标尚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3-05-08 08:48:17

通常人们在前期宜昌商标注册查询的时候,最关心也是最主要的问题就是商标注册费用了。经过多家咨询还是一头雾水,摸不到头脑,什么价格都有,通常在二千元左右。商标注册费用为何高低有差?我们来给你做以下分析:

1.低价接单,后期乱收费。很多人在网上抱怨1300元注册了一件商标,一年多以后,证书下来了,代理机构通知再叫500元证件费才能拿证。前期从来不讲有拿证费,到最后再说。这是典型的欺骗客户的手段,非常可恶。蓝盾公司在商标注册行业多年,提交的商标注册案件有快3000件,从来没有收过一件证件费。在商标注册从来都是收取一次性注册费用。

2.低价接单,什么商标都说能注册。商标注册没有百分之百的成功率。商标注册有不可控风险和可控风险,所谓不可控风险主要指的是商标注册前期的6个月空白期,在此期间,谁也无法查不到是否有近似商标和相同商标的出现。还有就是商标审查员的主管意识判断。最后才是公告期的异议风险。一些不专业的代理机构,不会讲这么多不可控风险,怕吓跑客户。可控风险就是在商标查询系统检索相同或者近似商标的情况。看客户想的商标名称能否注册。

3.不符合市场规律的价格。黑代理收款之后不注册。商标注册代理机构是要在国家公司行政管理总局备案的,不备案的,或者没有知识产权代理机构营业执照的都属于黑代理。以低价接单,利用商标注册时间长的特性,来欺骗客户。

很多人在提到知识产权时会说自己申请了知识产权和商标权这样类似的语言时,其实这是没有分清楚知识产权的外延和内含的关系。知识产权分为商标权、专利权和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和著作权都包含在知识产权的框架内。之所以知识产权分为三个种类,则是因为不同的知识产权承载着不同的作用。

很多人以为知识产权离我们很远,其实不是。如果你是消费者,那么看电影、听音乐、玩手机、读书,实际上都是在享受他人创造的智慧成果,电影和音乐有版权,手机有商标权、专利权和著作权,书籍有著作权。如果你是生产商或服务商,那么你的产品或服务要想有区别于其他商品或服务,就不能不考虑要申请专利、商标、著作权等权利,否则你的生意长不了。因为比如用三年时间研发了一个商品,如果你不为它申请注册相应的知识产权,那很有可能别人三个月就抄袭了你用心良苦创造的商品。

一、商标权、专利权和著作权分别是什么?商标是用来区分商品或服务并具有显著特征来源的标志。随着经济的发展,商标在现代社会中的功能逐渐凸显,是商品或服务进入市场并占有一定市场地位、获得消费者的信赖以及发展壮大的必要工具。专利是指受法律保护的发明创造,包括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三种类型。著作权也就是大众常说的版权,是指文学、艺术、科学作品的作者对其作品享有的权利。

二、不同的知识产权有什么不同的特性商标、专利还是版权在注册申请时都需要进行人工审查,但基于三者不同的特性,审查的重点也不同:

1、商标审查:

(1)显著性。商标的显著性是指商标应当具备的足以使相关公众区分商品来源的特征。以下列举几种缺乏显著性的情形:仅有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的。比如卖苹果这种水果的公司将苹果的商标定为苹果;一款工业用粘合剂取名为502牌。这些都不能作为商标进行注册。仅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及其他特点的。比如食用油的商标取为纯净;一种服装的商标直接定为彩棉。这些仅直接表示指定使用商品质量和原料以及功能的名称都不能注册为商标。其他缺乏显著特征的。比如过于简单的线条、普通的几何图形都无法注册成为商标。

(2)在先相同或近似性。在相同类别下,有相同或近似的商标在先申请,则该商标无法审查通过。在申请注册图文组合商标(商标里有文字有图形)时,商标局审查员是会将图形、中文和英文分开审查,如果文字审查过关但是图形并没有审查过关,这个商标就会被驳回。反之,图形审查过关但文字没有审查过关,也是一样被驳回。根据商标审查标准的原则,商标中不同元素需单独进行审查,其中任一元素构成近似,则商标整体亦会驳回。

2、专利审查。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和实用新型,应当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

(1)新颖性专利的新颖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不属于现有技术;也没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就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申请日以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或者公告的专利文件中。

(2)创造性专利的创造性是指与现有技术相比,该发明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该实用新型具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

(3)实用性实用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能够制造或者使用,并且能够产生积极效果。能够制造或者使用是指发明创造能够在工农业及其它行业的生产中大量制造,并且应用在工农业生产上和人民生活中,同时产生积极效果。

3、著作权审查。著作权和专利、商标不同。因为自作者完成之日起就获得了著作权,不需要一个证书来证明自己的权利。那为什么还要做著作权登记呢?因为虽然做不做著作权登记,作者都享有著作权,但谁是原作者就很难证明了。但如果你在完成作品后,做了著作权登记。当别人抄袭的时候,就可以拿出著作权证书维护自己的权益。版权登记的只做形式审查,不做实质审查,因此申请时间也非常快,一般一个月左右就能申请完成。

三、不同的知识产权保护的方面不同以ofo小黄车为例:商标保护的是小黄车名字;专利保护的是小黄车的先进功能和创新发明等;版权保护的是小黄车的设计。

宜昌商标注册十年后,企业要继续拥有商标,需要向商标局申请商标续展。商标续展有哪些困难?商标续展材料的准备是企业需要关注的问题,尤其是续展申请的撰写。商标续展申请要求:

一、商标续展申请必须以打字或打印的形式提出。申请人应当按照申请商标续展国家的要求填写申请表,不得擅自修改申请表。

二、填写申请人姓名;申请人应当填写本人姓名,姓名必须与提交的身份证件上的姓名一致。商标续展为自然人的,应当在名称后填写证明文件的编号。

三、填写申请人的地址;填写时,申请人应按照身份证件上的地址填写,并必须贴上省、市、县等行政区划的标签。文件上标注省、市、县等行政区划的,申请人应当增加相应行政区划的名称。如果申请人是自然人,他可以填写邮寄地址。

四、填写是否有普通商标;申请续展属于普通商标的,在“是否有普通商标”中选择“是”;非普通商标选择“否”。

五、填写类别;续展商标注册有多个类别,需要按类别号依次填写。

六、商标注册虽然很麻烦,但需要进行实质性审查,失败的概率非常高。商标续展不会发生。如果企业准备的材料准确无误,在规定的商标续展或者商标展期内提出申请,成功的概率要远远高于商标注册。虽然商标续展非常容易,成功率也很高,但由于商标续展比商标注册贵,一些企业放弃了对原有商标的续展。这时,企业应该看看自己的商标,看看自己有多值钱。如果价值不高,他们可以不续展,但如果价值高,他们应该续展,即使他们在未来不使用此类商标。它也可以卖个好价钱。

权利要求书与说明书是专利申请文件中重要组成部分和核心内容,早期时,权利要求被书写在说明书中,后来申请人们渐渐意识到了权利要求书的重要性就将其独立开来,通过权利要求书来主张专利保护范围,通过说明书来向公众准确揭示该发明创造的实现方法、效果等,及其技术领域、背景等。

专利是通过公开换取技术独占权利,如果一个发明创造所属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不能够依照该发明专利的说明书来实现该技术或产品,也就不能实现《专利法》所希望的“促进创新、使技术得以发展”。那么该发明创造就不能够被授予专利权,即使是授予专利权的亦应该宣告其无效。

说明书是申请人公开其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文件,其作用包括:

第一,将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清楚,完整地公开出来,使所属领域的技术人员能够理解并实施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从而为社会公众提供新的有用的技术信息。

第二,说明书提供了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所属技术领域、背景技术、要解决的技术问题、解决其技术问题采用的技术方案、技术方案所能产生的有益效果等各方面的详细信息,是国家知识产权局对专利进行审查,拍段是否能够授予专利权的基础。

第三,说明书是权利要求书的基础和依据,在专利权被授予后,特别是在发生专利侵权纠纷时,说明书及其附图可用于解释权利要求书,以便正确地确定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的保护范围。

在上述三种作用中,第一种尤为重要。依照专利制度而言,申请人向公众传递发明创造,用之换取国家授予一定时间期限的专利独占权。这样的做法是极好的,申请人的发明创造得到了保护,能够获得经济利益,同时鼓励了申请人的积极性,公众获得新的技术信息,又能促进新的发明创造。这是一个良性循环,也是实现《专利法》立法宗旨的基础。但如果说明书未能准确明了的传递相应的技术信息,就不能授予专利权,否则就会破坏这个循环,导致专利制度不能发挥相应作用。

说明书应该满足的要求

《专利法》第二十六条第三款规定,“说明书应当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做出清楚、完整的说明,以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能够实现为准。”这其实是对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说命数最为重要的要求。

窃以为,其中“清楚”,指说明书的内容应该清楚。

第一,主题明确。

说明书应该从现有技术出发,明确地反映出发明或实用新型要解决的技术难题以及解决该难题的技术方案,并对照现有技术写清楚发明或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

第二,用词准确。

说明书应当使用发明或者实用新型所属领域的技术术语,准确地表达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技术内容,不得含糊不清或者模棱两可,以致所属领域的技术人员不能清除、正确的理解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说明书涉及到计量内容的,应该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其中“完整”,指说明书应包括《专利法》和《专利法实施细则》所要求的各项内容,不能缺少为理解和实施发明或者实用新型所需的任何技术内容。但凡是与理解和实施发明或者实用新型有关,且所属领域的技术人员不能从现有的技术中直接得到的内容,均应当在说明书作出清楚、明确的描述。

其中“能够实现”,是指所属领域的技术人员按照说明书记载的内容,无需再付出创造性劳动,就能够实施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产生预期的有益效果。

说明书摘要的必要性

事实上,说明书摘要是必要的,它是对说明书记载内容的概述,作用是为了让公众通过简短的文字,就能够快捷地货值发明创造的基本内容。申请专利时应当提交摘要,申请人没有提交摘要的,国家知识产权局将通知申请人在指定期限内补交;逾期未补交的,其申请将被视为撤回。

《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规定,摘要应当写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申请的说明书、权利要求书和附图所公开内容的概要,写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所属的技术领域,清楚地反映索要结局的技术问题、解决该问题的技术方案的要点以及主要用途。

摘要可以包含最能说明该发明或实用新型的化学式,如有附图的专利申请,应该提供一副最能说明该发明或实用新型特征的附图作为摘要附图。值得注意的是,摘要的文字部分不得超过300个字,摘要也不可还有商业性宣传用语。

相对于专利申请书而言,说明书更加复杂与繁琐,但其重要性也不言而喻。它是专利申请文件中红最为重要的文件,起着公开发明技术内容、支持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的作用。

说明书撰写中常见的错误

a.没有按要求的8个部分来撰写。一般初学者在没有掌握正确的写法之前,容易把自己原来的职业习惯带到撰写专利文件中来。如有人用写论文的方法撰写说明书。写论文一般以理论为主,以实验装置和产品为辅,重点说明一种理论的成立,而专利说明书是以具体的技术方案为主,理论说明可有可无。有些人采用撰写产品说明书的方法来撰写专利说明书也是不对的。

b.没有充分公开。说明书对发明创造进行充分的公开,是为了说明申请的内容具有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专利局可以根据说明书给出的内容决定是否授予专利权。因此,说明书公开的内容应当给权利要求以支持,否则,就不会授予专利权。有些说明书通常说明产品和方法的功能,对实质性技术内容,如产品的结构和方法的步骤没有公开,这是不允许的,也是不能够获得专利权的。

c.说明书内容不支持权利要求。权利要求书中使用的措词和对特征的描述应与说明书完全一致。有的申请人撰写说明书时随心所欲,将一特征使用多种措词,势必造成说明书不支持权利要求。

d.发明的任务和内容不符合单一性原则。申请人往往忽略“一发明一申请”的原则,容易把一项科研全过程的成果写人一份申请中,这也是常见错误之一。

e.使用广告性宣传用语,不适当地贬低现有技术,无根据地夸大自己发明。另外写入很多与发明内容无关的文字,这也是不允许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