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夷陵区注册商标要警惕的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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夷陵区注册商标要警惕的陷阱

作者:宜昌标尚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3-05-14 08:03:42

许多公司在发展顺利的时候都想注册自己的商标。但很多人说,如果公司想经营,只需要申请营业执照,对商标没有要求。为什么许多公司都致力于处理自己的商标?今天,让我们详细介绍一下宜昌商标注册的意义,让我们更清楚、更直观地了解。为什么很多公司都很重视商标注册?

首先,对于消费者来说,如果一个成功的公司拥有一个商标,那么消费者购买认证就很方便了。大多数时候,消费者在购物时,主要是通过商标了解品牌,因此商标注册对商品的销售非常有帮助。

第二,商标注册后,可以创建自己的品牌,这样公司产品的市场认知度就会大大提高。许多公司已经领先,所以他们的产品占领了市场。

第三,商标是市场竞争的通行证。虽然很多产品都说公司发展势头很好,但想与超市合作时却存在很多问题。一般来说,超市在选择合作伙伴时需要有商标和品牌。因此,毫不夸张地说,商标在市场上占有重要地位。特别是在国际贸易过程中,如果没有商标,产品就不允许在国外销售。

第四,在市场的争夺中,商标更具威力。消费者在购物时充分认识到有商标的产品,这将使没有商标的产品失去竞争能力。因此,如果我们想让我们的产品在竞争中获胜,我们就需要商标的存在。这也是商标注册受到众多企业青睐的最重要原因。

第五,商标是消费者眼中的条形码。大多数时候,消费者对公司的了解不是很清楚,所以在这个时候,只有通过通俗易懂的商标才能让人们更加了解产品本身。因此,商标的使用可以使消费者印象更加深刻,使他们能够更快地购买,使产品的销量迅速增长。换言之,商标很容易给消费者留下记忆,引发购买欲望。

第六,企业声誉的体现。有很多企业在竞争中不是看产品利润多少,而是看人们对商标标明的产品有多满意。如果产品得到人们的认可,企业的声誉就会迅速提高。因此,商标注册的意义十分重大。如果企业发展势头很好,那么此时就有必要选择商标注册。

门面牌侵犯商标权如何处理,商标是一种标识,主要的作用是用于区分产品或者企业,商标经注册后是受法律保护的,任何人或者组织不得侵犯他人的注册商标权,否要承担责任,那么门面牌侵犯商标权如何处理?

门面牌侵犯商标权如何处理门面牌侵犯商标权如何处理?依据我国商标法的规定,门面的招牌侵犯商标权的,商标权人可以与当事人协商解决问题,协商不成的,商标权人可以向工商管理部门举报。有本法第五十七条所列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之一,引起纠纷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宜昌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请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时,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销毁侵权商品和主要用于制造侵权商品、伪造注册商标标识的工具,违法经营额五万元以上的,可以处违法经营额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经营额或者违法经营额不足五万元的,可以处二十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五年内实施两次以上商标侵权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应当从重处罚。

销售不知道是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能证明该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并说明提供者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销售。对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进行处理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选择准确和恰当的商品/服务小项,是尽快顺利注册商标的重要助力,也是尽可能获得充分保护的前提条件。但是,如何从琳琅满目的《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简称区分表)中去挑选商品/服务小项,大多数初级代理人对此欠缺经验、申请人自己毫无意识,由此造成的惨痛教训实在太多。本文基于区分表,结合实务操作,得出以下原则供读者参考,以期指导宜昌商标注册申请。

一、千万不要误选核心类别,亦不要冷落与自身业务密切相关的周边类别选错核心类别的后果是极其可怕的,而放任不顾周边类别则将来会给业务扩展造成严重的阻碍。幸运的申请人及时堵上了漏洞,没那么幸运的则陷入了旷日持久的争夺战,或者被他人指控商标侵权而陷入被动尴尬局面。从积极的布局角度来说,除了自身产品或服务所属的核心类别,也应当考虑未来的业务范围以便未雨绸缪。

二、准确把握类似商品和服务的判断方法,切勿遗漏关联类别、关联群组不同类别的商品/服务(也俗称为小项)之间原则上不类似,不同类似群组的商品/服务之间原则上也不类似,但是:有原则就有例外。在同一个群组的商品/服务小项之间,未必都是类似的;同理,虽不在一个类似群组的商品/服务小项,未必一定不类似。凡事皆有例外,而这种例外,在区分表当中很常见。若不认真研读区分表,是很难发现的,很容易被遗漏。

三、不要选用外延过于宽泛的商品/服务小项:量体裁衣大部分群组之下会有许多个小项,每个小项之间虽然名称不同,但却有规律可循,选择最大或较大的小项,通常情况下是足以覆盖本群组的,无需额外再从本群组另选细分的小项。然而,最大的也未必总是最好的:保护范围大,固然是好事,但也容易与在先商标撞车。这种情况主要出现在划分为一个段首、下分多个部分的群组:各个部分之间小项不类似,但是段首的小项与各个部分的小项却又类似。

四、不要被300元、10个小项的标准官费限制而误导商标申请官费一降再将,最新的标准官费仅为人民币300元,限定10个以内的小项。由于商标代理行业内某些机构不规范的宣传,导致相当多的申请人误以为每个类别最多只能选10个小项。在某些类别,由于少于或等于10个类似群组,每个群组选一个或多个,确实是可以做到10个小项,就基本上能实现覆盖的目的,但大部分类别之下均有超过10个类似群组,所以当实际真正所需小项确实超过10个,需要多付几十元或几百元官费时,就该为此进行支付,否则嗣后回头再补救时,原本应多付的费用根本就不值一提。

总结:2017年我国商标申请量已突破500万大关,好比千军万马过独木桥,数字本身就足以说明竞争的激烈程度。在提交商标申请前进行全面的、深入的查询检索,甚有必要。在完成查询检索之后,选定准确和恰当的商品/服务小项,更是重中之重:因为这一步直接决定后续的商标流程,对于申请人来说愈是能避免驳回、避免异议的快速核准的方案,愈是重要、可贵。

此外,商标申请获得核准注册亦非一朝一夕之事,很可能需要反复尝试,根据实际情况量身定做申请策略,考验耐心和定力。最后,希望本文能为广大申请人和代理机构同行提供参考和借鉴,如有谬误,还望斧正。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九十六规定,针对授权后(不含授权当年)各年度年费及年费滞纳金的计算方法说明如下:

1.年费的减缓待遇

授权前,已获准专利费用减缓的,自授权当年起连续三个年度可按已批准的减缓比例交纳年费。例如:授权日在第三个专利年度内生效,专利权人按批准的减缓比例缴纳第三年、第四年、第五年的年费,第六年起应按全额缴纳年费。

2.单元格中的数据内容

年费滞纳金一行的单元格中数据,是相应时段的滞纳金数额。其余三行的单元格中数据,分别是全额或减缓后年费与相应时段年费滞纳金的合计金额。

3.年费滞纳金的时段

年费滞纳金时段依据下列原则计算(全额年费X各相应时段的百分比):

0%的时段-------自专利证书中指明的缴费届满日至过期后第一个月(含最后一日)的一月内,不缴纳滞纳金。

5%的时段-------自专利证书中指明的缴费届满过期后第二个月的第一日起,至第二个月(含最后一日)的一月内。

10%的时段------自专利证书中指明的缴费届满日过期后第三个月的第一日起,至第三个月(含最后一日)的一月内。

15%的时段------自专利证书中指明的缴费届满日过期后第四个月的第一日起,至第四个月(含最后一日)的一月内。

20%的时段------自专利证书中指明的缴费届满日过期后第五个月的第一日起,至第五个月(含最后一日)的一月内。

25%的时段------自专利证书中指明的缴费届满日过期后第六个月的第一日起,至第六个月(含最后一日)的一月内。

4.缴费届满日是法定节假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六条的规定:期限届满日是法定节假日的,以节假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为限期届满日。

5.年费滞纳金缴费数额的计算规定

凡在六个月的滞纳期内第一次缴纳年费滞纳金不足,专利权人再次补缴时,应依照实际补缴日所在的缴费时段的滞纳金标准,补足应缴纳的年费滞纳金。

例如:年费滞纳金5%的缴纳时段为5月6日至6月5日,滞纳金应为30元,但缴费人仅缴纳25元。缴费人在6月7日补缴滞纳金时,应依照实际缴费日所在滞纳金时段的标准10%缴纳,滞纳金应为60元。

因专利权终止办理恢复手续时,年费滞纳金应按当年年费金额的25%缴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