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枝江公司商标转让要警惕的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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枝江公司商标转让要警惕的陷阱

作者:宜昌标尚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3-09-18 08:41:24

小编从事知识产权,宜昌商标注册工作这几年来。曾遇到了些客户,问你们注册商标,包拿到注册证书吗?对此,小编的回答,总是实实在在的回答不包拿到商标注册证书。作为商标代理机构,做为一名合格的商标代理人。我的回答很实在,为什么不包到拿商标注册证书呢?原因有几点,让小编来告诉大家。

1、商标查询的肓区。所谓盲区,就是近4-6个月左右时间内,有人先提交的商标注册信息,在中国商标查询网,是查不到资料的。商标注册,有个先入原则,谁先申请,商标的使用权,就归谁。但是,先申请的商标,资料提交到商标局,商标局还要对资料进行形式审查等一些流程,还没到录入商标查询系统里这一程序,所以,商标查询,就存在这个盲区。

2、商标的审查工作,是由中国商标局审查的。商标的审查,判断商标近不近似,是人的主观臆断、对各种事物的自我认识等等来判断商标的近似。一个图形,有人觉得不怎么相似,有的人,觉得相似,一句话,可以有许多种意思来解释,中国古代的文字狱,就是一个例子。所以,商标能否通过注册,审查员的审查,也是其中重要的一个环节。

3、商标公告。商标经过形式审查和实质审查流程后,商标局认为,这个商标,符合国家法律,符合商标法,不会与同类商标造成相同或近似,可以通过。这时,商标局就会向社会做个商标公告,商标公告时期是三个月,商标公告期间,任何人、企业,都可以议异这个商标,议异指的是对商标有意见,包括与某个商标近似,或不符合商标法,国家法律等等。商标被议异了,就会对申请的商标,造成不通过,或者延长申请时间。

综上各种原因,能否拿到商标注册证书,不是代理机构的一句保证就说了算的。希望小编的回答,能帮到许多要注册商标的人。商标注册,关系到企业后期的一个发展,品牌宣传与定位。在此,商标注册小编建议,一些做开了的企业,如果企业有打算未来几年内,打算经营新的品牌,可以提前申请商标,等到拿到证书后,再做品牌营销。

商标代理人应该为商标注册人,作好商标的商标查询工作,分析商标能否进行商标注册的可能性,提供专业的,商标申请资料的整理,产品项目的分析与确认,在商标注册的过程中,为客户跟踪好商标的申请进度与接收商标局发送的各种文件工作,节省商标注册人的时间,提供方便。

商标是能区隔同类产品或服务,保护自身品牌的一个标记。通常一个企业会有不同系列的产品,不同的产品会打上不同产品线的商标。比如,我们熟知的----哇哈哈,它就有多个产品线,如:营养快线、纯净水、八宝粥等等。其实商标只是区分产品来源的标记,但商标只是包装上的一小部分。同时,在进行宜昌商标注册时,只是申请保护商标小标识,而不能申请保护整个外观包装。此外,产品的商标在申请下来后一般是恒定的,但外观包装却是可根据时代大众审美而改变比如上面这两个鸡尾酒的包装,你有被套路过吗?

两者的商标明显不同,商标也是合法的。但两者的包装却如此神似,难免会误导消费者。由此可知,商标不同,若外观包装没申请保护的话,非常大可能会收到侵权的困扰,所以产品的外观包装,必需申请外观专利,以给产品更多的保护。外观侵权案件最出名的就是加多宝和王老吉的“红罐”之争。两者一直争的就是外观专利权。这场持续多年的争夺站最终以王老吉胜诉而结束,但也让不少企业者重视知识产权的开发和保护。如果企业的新产品有及时申请外观专利,那就意味着该外观专利享有独占权。

试想一下,假如你把产品做起来了,在市场上大火,但发现市场上竟然出现一款外观相似的同类产品,不仅误导消费者,影响自身的口碑,而且自己连告其侵权的权利也没有.....所以,在自身产品设计出来准备销售或者展览前,就应该未雨绸缪,申请外观专利,保护自身权益。

在申请的实质审查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了获得更适合的对比文件,审查员应当对申请进行补充检索:

1、申请人修改了权利要求,原先的检索没有覆盖修改后权利要求请求保护的范围;

2、申请人澄清了某些内容,使得原先的检索不完整、不准确;

3、第一次审查意见通知书以前的检索不完整或者不准确;

4、审查意见的改变使得已经作出的检索不完整或者不准确而需要增加或者改变其检索领域的。

在复审后的继续审查过程中,如果出现上述情形,也应当进行补充检索。

此外,对于本章第4.2节(2)中所述的可能构成抵触申请的指定中国的国际专利申请文件,在对申请发出授予专利权的通知之前,应当通过补充检索查看其是否进入了中国国家阶段并作出了中文公布。

专利检索成为专利人和企业之间的一座桥梁,为推动专利转化做出了不朽的贡献,在提交专利申请过程中,专利检索的结果不仅是判断相关创新是否值得撰写专利申请文件的重要因素,也是确定待撰写的专利申请文件保护范围的重要依据,专利申请在进行专利检索文件写作时,在以下几个方面起着重要作用。

1、了解技术方案由于科学和技术的迅速发展,专利申请文件的作者可能不熟悉要编写的技术领域。在这种情况下,可以通过专利检索帮助作者理解技术方案。撰写人可以首先瞄准技术方案专利检索,并有针对性地了解该技术的基本情况。除了使用技术关键词专利检索外,还需要尽可能搜索相关领域一些领先公司的专利,以帮助作者了解该领域更先进、更主流的技术。

2、了解背景技术及其缺陷在撰写之前,撰写有必要了解背景技术。背景技术狭义和广义有两种含义。狭义上,背景技术是指专利申请人在技术公开书中给出的现有技术。广义的背景技术是指与要编写的技术方案相关的所有现有技术。除非下面另有说明,背景技术是指广义的背景技术。背景技术不仅是作者理解发明点的背景和参考,也是作者准确划定现有技术与发明点的界限、确定独立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的重要依据。新修订的《专利审查指南》还明确了审查员在理解发明时应充分理解说明书中记载的背景技术的总体情况,并以背景技术作为理解发明创造的技术起点。一般来说,专利申请人对背景技术有更深更准确的了解,尤其是专利申请某个领域的总公司人员。他们提供的现有技术对作者具有重要的参考意义。

3.确定发明要点并撰写独立权利要求在透彻理解背景技术之后,申请人们可以结合技术公开书中将要提交的技术描述申请确定一系列发明点,并根据关键发明点确定独立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在一个相对完整的披露书中,申请人们将一个接一个地列出发明要点。

上述确定的背景技术可以帮助撰写人者识别发明点是否是现有技术,并排除现有技术中已经公开的发明点.如果在专利检索之后发现所有发明点都是现有技术,那么撰写人应该向申请检索到的现有技术文档发送一封信,以通知专利申请相关的专利申请不是新的,并要求申请补充数据或撤回案例。确定发明点后,撰写人应选择关键发明点作为独立权利要求的发明点,开始撰写独立权利要求。在技术公开书中,申请人们一般会指出关键的发明点,或者尽管他们没有指出,他们会对关键的发明点做出详细的陈述。此时,关键发明点可以与背景技术进行比较和划分,以编写独立的权利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