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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商标注册的相关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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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商标注册的相关规范

作者:宜昌标尚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3-10-06 08:29:46

一般企业注册了国内商标后都会将海外商标以及国际商标都注册下来,主要是因为企业在经过一系列的发展后,大部分都会将业务延伸至海外和国际,那么商标申请人如何具有优先权?

1、申请人需要就其声明具有优先权利的每个国家、地区或地方的名称;

2、申请人需要提供已在或已就该等国家、地区或地方提交的申请提交日期及编配该项申请的申请编号,若不记得申请编号可不填写;

3、申请人若没有填写申请编号,则宜昌商标注册处处长可随时借书面通知,规定申请人提交该申请编号;

4、商标注册处处长可随时借书面通知,规定申请人提交一份由他声明具有优先权利的国家、地区或地方的注册当局或其他主管当局发出的证明书,同时该证明书必须证明一下事项:①、已在或已就该国家、地区或地方提交的申请的提交日期;②、已申请商标编配的该项申请的申请编号;③、有关已注册商标的图示及该项申请所涵盖的货品或服务。

5、凡上述由商标注册处处长要求提供的有关申请编号及证明书,须在通知之日起3个月内提交,若逾期则就该项申请具有优先权利的声明即告失效。

人们在做很多事情的时候,也都想让它顺利的完成,而对于注册公司来说,自然也有这方面的要求,但是也不利不说,而在进行公司注册的时候,它相对比较复杂,不但要面临着很多部门,同时也要让自己准备很多材料,如果自己明白其中的门道的话,如果想要顺利的完成,是很困难的,但是对于这种注册来说,不管是公司,还是个人,往往也都是第一次注册。

所以这之间有着很大的困难,一般来说,一个企业或者个人,能进行第二次注册的几率不是很大,所以单单的凭自己的力量,完成注册,明显是相对比较困难,但是也有一些用户在注册公司时,也是十分的顺利,那么它们是如何来顺利完成注册的呢?

可以分为许多个方面,有的是自己在各部门有着一定的关系,当然这不是普通的企业或者个人能够拥有的,还有另外一种,也就是使用一些专业的代理公司。无论是什么,也都有着一定的代理,对于注册公司来说,自然也是这样的,现在有一些专业的代理公司,也就是专业的替其他的企业和个人来进行代理注册,他们经常从事这样的事务,所以首先他们有着着一定的关系,而对于这种业务来说,关系是十分重要的,再有一个方面,也就是他们有着很好的经验,应该准备什么样的材料,什么样的证件应该去什么样的部门,他们也都轻车熟路。

宜昌商标注册也是一件费脑费时的事,有很多需要注意的地方,有关商标注册的相关问题,注册公司平台小编都为大家整理好了,一起看看吧。

1、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需取得商品商标、服务商标、集体商标、证明商标、地理标志等商标专用权,应当及时申请商标注册,取得我国法律的保护;

2、商标使用人是否将其使用的商标申请注册随其自愿(强制注册除外),但未注册的商标不受法律保护,若被他人抢先注册,有侵权的危险,被迫停止使用,还要承担赔偿责任;

3、对商标局驳回商标注册申请、商标异议裁定、撤销注册商标不服的或对注册商标有争议的,可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评审,若对商标评审委员会裁定不服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4、注册商标有效期为十年,自注册之日起计算,期满需继续使用的,应在期满前六个月内申请续展,每次续展有效期十年,期满不续展的,商标局注销该注册商标。

5、在同一种或类似商品上相同或近似的两个或以上的商标,商标局核准申请在先并驳回申请在后的,若同一天提出,核准使用在先的,若系同日使用或均未使用的,自行协商决定,协商不成则抽签决定或由商标局裁定;

6、申请注册的商标无论是否实际使用,只要获得商标核准注册即受法律保护,其他人未经同意或许可,不得使用,否则要受到法律的制裁;

7、转让或许可他人使用注册商标的,应当提出转让注册申请或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

8、申请商标注册的,应当依据《尼斯协定》国际分类规定的类别以及名称填报按类申请并缴纳费用,若系新商品或新服务,应附送说明;

9、申请注册商标的流程:商标所受理商标局形式审查、实质审查、初审公告(三个月公告期)、注册证公告商标所通知领证。正常批准约需18个月,若在商标局受理后,审查发现不符合法律规定驳回或在公告期有他人提出异议的,所需时间则更长;注册商标需在同一类其他商品使用的,改变其标志,变更注册人名义、地址或其他注册事项的,应另行提出申请。

商标专用权,经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为注册商标,宜昌商标注册人对该注册商标享有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那么商标专用权包括哪些?

1、使用权:商标注册人有权在其注册商标核准使用的商品和服务上使用该商标,在相关的商业活动中使用该商标。

2、独占权:商标注册人对其注册商标享有排他性的独占权利,其他任何人不得在相同或类似商品或服务上擅自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

3、许可使用权:商标注册人有权依照法律规定,通过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的形式,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

4、禁止权:对他人在相同或者类似的商品或者服务上擅自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行为,商标注册人有权予以制止。

5、设立抵押权:商标注册人有权在经营活动中以其注册商标设立抵押。

6、投资权:商标注册人有权根据法律规定,依照法定程序将其注册商标作为无形资产进行投资。

7、转让权:商标注册人有权通过法定程序将其注册商标有偿或者无偿转让给他人。

8、继承权:商标作为无形财产,可以依照财产继承顺序由其合法继承人继承。